夏霜 发表于 2014-6-12 17:38

如今孩子当兵化了哪嘛多钱,回来一定是作业工正式的

天清地宁 发表于 2014-6-17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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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清地宁 发表于 2014-6-22 19:08

    2011年12月10日上午油田《关于今后油田子女退役士兵就业有关问题的纪要》第二项“按照《条例》的原则,对于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子女,按照第一条规定培训合格后,安排为直接用工。”
    请问:有知道最新政策的吗?

天清地宁 发表于 2014-7-4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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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清地宁 发表于 2014-8-15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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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清地宁 发表于 2014-8-26 12:50

2011年12月10日上午油田《关于今后油田子女退役士兵就业有关问题的纪要》第二项“按照《条例》的原则,对于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子女,按照第一条规定培训合格后,安排为直接用工。”什么时候培训呀?有知道的吗?

天清地宁 发表于 2014-8-29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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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b2012 发表于 2014-9-1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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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得利益 发表于 2014-9-3 16:14

现公布《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天清地宁 发表于 2014-9-4 18:44

油田2012年动员参军的时候还说负责安置呢?我们单位网上至今还挂着当时承诺安置的条件!为什么2011年入伍、2013年底退伍的油田子女还没有安置呢?

天清地宁 发表于 2014-9-5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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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月儿 发表于 2014-9-6 08:42

天清地宁 发表于 2014-9-4 18:44
油田2012年动员参军的时候还说负责安置呢?我们单位网上至今还挂着当时承诺安置的条件!为什么2011年入伍、 ...

当时是当时,以前还分配技校呢。

天清地宁 发表于 2014-9-11 09:20

残月儿 发表于 2014-9-6 08:42
当时是当时,以前还分配技校呢。

“残月儿”???按照您对军人的语气和心态,建议改称“Si月儿”较适合!

残月儿 发表于 2014-9-12 09:49

本帖最后由 残月儿 于 2014-9-12 10:16 编辑

天清地宁 发表于 2014-9-11 09:20
“残月儿”???按照您对军人的语气和心态,建议改称“Si月儿”较适合!
楼上这么多人把最新政策贴出来了,你看不到吗?有你这样的军人家属对待群众的态度吗?

天清地宁 发表于 2014-9-12 10:56

残月儿 发表于 2014-9-12 09:49
楼上这么多人把最新政策贴出来了,你看不到吗?有你这样的军人家属对待群众的态度吗?

国家颁布法律,各省市根据实际情况颁布条例,各地区依法颁布实施细则······国家自2011年11月1日实施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二年义务兵不安置,油田于2011年12月10日上午形成的《关于今后油田子女退役士兵就业有关问题的纪要》是油田每年预留部分用工计划专门用于退役子女的就业!您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见到油田自什么时间不再安置退役子女的文件了?有您这样不负责任乱讲的“群众”吗?

残月儿 发表于 2014-9-12 14:27

天清地宁 发表于 2014-9-12 10:56
国家颁布法律,各省市根据实际情况颁布条例,各地区依法颁布实施细则······国家自2011年11月1日实 ...

有你这样给人家乱扣帽子的吗?你从哪看到我说不再安置退役子女的话了?

残月儿 发表于 2014-9-12 15:19

本帖最后由 残月儿 于 2014-9-12 15:22 编辑

你说得《关于今后油田子女退役士兵就业有关问题的纪要》这个文件是从哪见到的?我们一个亲戚也是11年底去当的兵。木听说过这个文件,也木见到二级单位发过这个文件。另你说得保证分配,并且培训后按正式工,这个孩去当兵的时候木人说过,而且当兵是自愿的(遵守国家法律前提下)。还有你这句话“油田2012年动员参军的时候还说负责安置呢?我们单位网上至今还挂着当时承诺安置的条件!”,俺们这亲戚去的时候怎么不知道?

另外一个要说明的是,虽然法律是11年11月10日起执行,但是那年当兵体检报名的时间是在这个时间之前,这点很重要,也就是说当年报名当兵的那个时间,是在2011.11.10之前!
还有就是也不能说一点不管,据我所知,目前孩子在社区干保安,这边是统一安排的。你不能说人家木安置,谁说的安置就必须按正式工安置,请说明法律方面的条文。

东营一律 发表于 2014-9-13 11:18

不按排工作了,当兵也没人去了,武装部的也收不了钱了,哈哈

天清地宁 发表于 2014-9-14 08:48

残月儿 发表于 2014-9-12 14:27
有你这样给人家乱扣帽子的吗?你从哪看到我说不再安置退役子女的话了?

您在94楼发表的“当时是当时,以前还分配技校呢。”是什么意思呢?这是乱扣帽子吗?

天清地宁 发表于 2014-9-14 10:25

本帖最后由 天清地宁 于 2014-9-15 16:56 编辑

残月儿 发表于 2014-9-12 15:19
你说得《关于今后油田子女退役士兵就业有关问题的纪要》这个文件是从哪见到的?我们一个亲戚也是11年底去当 ...

      您“木听说过这个文件”,主要原因可能是因为您本人不是军属的缘故。
我们单位综治办2012年10月21日网上挂的《关于做好2012年征兵工作通知》的部分内容现复制给您:
各单位:接上级部门通知,为做好XXXXX2012年的征兵与解释工作,内容如下:
一、退伍军人的安置工作
1、在部队荣获“三等功”以上的,转业回来后安置为管理局正式职工;
2、在边远地区服役的,转业回来后安置为管理局正式职工;
3、在内地服役的,转业回来后安置为劳务派遣工,同等条件下优先转正为管理局正式职工。
二、2012年征兵工作标准
1、职工子女是高中文凭的,年龄为18-21周岁;大专文凭的,年龄不超过22周岁;本科文凭的,年龄不超过23周岁。
2、女兵征兵工作在网上进行,网址中文名“学信网”。
三、要求
1、有意向征兵的职工子女,在10月25日前带齐“三证”即:户口本、毕业证、身份证,到综治办报名。
2、联系人:XX 电话189XXXXXXXX
3、务必将管理局“退伍军人的安置工作”的标准传达给每一名职工,做好解释工作,谢谢!
您问“俺们这亲戚去的时候怎么不知道?”(您这亲戚没有参加动员会?宣讲会?光荣会?该不是没有通过正规入伍程序入伍的吧?)您问我,我又不认识您的亲戚,我问谁呢?
还有您说“也不能说一点不管,据我所知,目前孩子在社区干保安,这边是统一安排的。你不能说人家木安置,谁说的安置就必须按正式工安置,请说明法律方面的条文。”不懂政策不要乱讲,油田社区保安业务已经实行了业务外包!请问您“残月儿”:征兵前的这些动员宣传,算不算您说得“法律方面的条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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