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ygr 发表于 2014-4-8 06:59

利津县规范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工作

  利津县实行学籍管理员备案制度,将中小学学籍信息与学生入学、升学、毕业、学校表彰、经费拨付、统计等信息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作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科学决策的基础数据支持。实行学籍业务办理公章及人员签名备案制度,进一步规范学籍信息管理。在规范单位及个人信息采集的基础上,严格学籍注册、学生转学、休学等程序。严格各项纪律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信息安全保障机制,加强学籍信息管理安全教育。对在学籍信息管理工作中弄虚作假、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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