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一男子醉驾电动车入刑!
2018-10-4 15:37“醉驾入刑”带来了极大的威慑力,但一些电动车驾驶员却不以为然,“我开的是电动车,又不是机动车!”殊不知,根据整车装载质量和时速测定检测超标的电动车就属于机动车范畴。日前,广饶县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醉酒驾驶电动车的赵某提起公诉。
2015年7月2日,赵某在一同事家中吃饭,席间喝了两杯白酒。饭后,赵某驾驶观光型蓄电池电动车回家,不料途中在等待交通信号灯放行的时候与前后车辆相撞,三车损坏。民警到达现场后,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赵某进行测试,并对其进行抽血检验,经检测赵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234.87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间,赵某辩解自己驾驶的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的范畴,提出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近日,山东交院交通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结论,根据整车装载质量和时速测定,经鉴定赵某驾驶的时风牌蓄电池观光型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赵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近日法院已开庭审理此案,赵某被判拘役2个月罚金四千五百元。
据检察官介绍,根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GB17761-1999)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应大于20km/h;电动自行车整车重量应不大于40kg。对于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电动车,将会被交警部门认定为机动车,酒后驾驶超标电动车不仅影响道路交通,危及他人和自身的人身安全,血液中乙醇含量超过80mg/100ml则属于醉酒状态,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就会治老百姓、。。。。 :em63::em63: {:soso_e160:} :em08::em08::em08::em08::em08::em08::em08::em08::em08::em08: 根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GB17761-1999)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应大于20km/h;电动自行车整车重量应不大于40kg。对于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电动车,将会被交警部门认定为机动车,酒后驾驶超标电动车不仅影响道路交通,危及他人和自身的人身安全,血液中乙醇含量超过80mg/100ml则属于醉酒状态,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电动自行车条例哈哈
时风属于 山东省小型电动车 酒驾什么都违法............... 电动车就没有20公里以内时速的 路过看看111 发表于 2015-8-29 08:36
就会治老百姓、。。。。
电动车很危险,对于开车和步行的人来说 {:1_489:}{:1_489:}{:1_489:}{:1_489:} :em63::em63::em63::em63::em63::em63::em63: 酒后不动车才是硬道理。不然害人害己! 电动车时速不超过每小时20公里的话,还有人愿意买吗? 这种没牌没证的四轮电动车早该治理了,道路上行驶的竟然有法外之地,奇哉怪哉! 以后走路是不是也不能喝了 :em63::em63: 赵某辩解自己驾驶的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的范畴!!!!!醉酒驾驶不属于机动车的电动车,而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直接判刑半年以上并处罚款5000以上。:em63: {:1_420:}{:1_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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