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ygr 发表于 2015-12-21 13:22

河口公安分局依法行拘一名无证驾驶人员

12月2日9时30分,河口区义和镇河王村的王某怀着侥幸心理驾驶一辆车牌号为鲁E9***V黑色桑塔纳志俊轿车沿河口区海盛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河口某小区,到该小区17号楼西侧南北路的北侧时,被正在执勤的民警当场查获。王某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却驾驶机动车上路,此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根据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对违法嫌疑人王某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罚款一千元的处罚。

依我看888 发表于 2015-12-21 14:34

处罚也太轻了·····根本不足以震慑!!!

胜利货架 发表于 2015-12-22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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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b 发表于 2015-12-23 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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