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法院适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
自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实施以来,广饶县人民法院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对不自动履行义务或者不依法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除依法享受政府低保生活或者极其特殊的被执行人外,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全部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同时向县域内银行、县政务服务中心、县信息中心等部门定期通报失信被执行人基本情况。2015年通过微博、微信共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批431人。
通过该项措施,先后有64人履行了义务或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并履行了义务,有力促进了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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