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ygr 发表于 2016-8-16 20:28

8月12日,广饶县交管部门发布新一轮酒后驾驶行为名单

对以下驾驶人酒后驾驶行为,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处罚。

  1.马刚,驾驶证号:37052319****292414,2016年7月26日20时02分驾驶牌号为鲁ELX31*的小型汽车行至潍高路淄河桥西时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6mg/100m1,系酒后驾驶行为。

  2.崔朋朋,驾驶证号:37052319****221310,2016年5月1日14时20分驾驶牌号为鲁EWN37*的小型汽车行至潍高路淄河桥东时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8mg/100m1,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3.燕光,驾驶证号:23038119****11603X,2016年8月10日20时30分驾驶牌号为鲁E2G62*的小型汽车行至倪宽路与广泰路路口时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2mg/100m1,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4.张建兴,驾驶证号:37078319****214931,2016年8月4日17时0分驾驶牌号为鲁GHA83*的小型汽车行至大王银座停车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1mg/100ml,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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