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抚养费怎么要
离婚6年孩子父亲一直没有给过抚养费,怎么通过法律手段行使孩子的合法权利.谢谢需高人指点. 你好。你需要具体说一下离婚手续是通过法院处理的还是通过民政婚姻登记处登记的。当时的协议书或者调解书或者判决书对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是怎样规定的。 民政协议离婚,6年前协议的是每月给300元,可是到现在物价这么贵,他一分也每有给. 无赖一个,这么多年来也没有探望孩子一次.我就想通过法律惩治他.叫他负责任.要抚养费,他不探望孩子够不够成遗弃罪. 根据以上你说的,这种情况尚不能构成遗弃罪。遗弃罪必须是情节严重的。关于子女抚养费的问题,因为你们是通过民政协议离婚的,所以对于抚养费的问题,不能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在,如果想追索抚养费,可以到法院咨询一下,能否对6年3每月300元的抚养费申请法院以“支付令”的方式追索。另外,对于因物价上涨导致的抚养费低的问题,你可以以子女为原告,你为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追加抚养费的数额(根据规定未成年子女抚养费应为个人工资收入的20%-30%)。具体你可以到法院的立案庭(导诉台)咨询。
以上仅供参考。。 你与前夫达成的离婚协议,显然不属于可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文书,所以,在前夫拒绝支付抚养费时,你不能据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这不意味着你就无计可施,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确认孩子抚养费的负担问题。
法院必定会对支付抚养费做出一个判决。那时,你前夫若仍不给付,你就可以凭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 另外,我国法律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为什么不给?凡事有因果,是不看啊?还是你不叫看?你整治别人,看看你的口气?最毒莫过妇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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