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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yxf63 - 

修了个桥怎么把全家都判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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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9 11:43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更搞笑的是法院判了之后退给村民的钱,村民私下又还了,说确实带来了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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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9 12:08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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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9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本帖最后由 luckytom 于 2023-7-9 15:37 编辑

没有让有些人捞到钱,就是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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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9 15:42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这个寻衅滋事真的是好大的一个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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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9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回到未来123 发表于 2023-7-9 09:27
一个亿的项目13万干完了,罪大恶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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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9 19:51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好像判的不太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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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9 20:02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因为你打了当地不作为官员的脸,它们恼羞成怒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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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23-7-9 20:48 来自:山东省

瓦房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向南都记者确认,浮桥确实存在收费情况,“但给不给都自己随便过,也不是强制的。大伙儿就图这一块儿近。”对于网上有声音指出,黄德义在搭建浮桥的过程中存在把道路挖烂的情况,该工作人员予以否认,表示也不存在黄德义垄断浮桥过路的情况,“修道怎么还能挖路呢?桥要是不好走,也没有人会选择从这里走。”

据该工作人员了解,河道两岸村民对在此处建桥的需求较为强烈,河道两岸的百姓也曾签字表达这方面的需求。“现在浮桥拆了,大家都希望能建个桥。有河就得建桥,有桥走大伙就方便了。

我更相信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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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7-9 21:39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现在事闹大了,法官是冒名顶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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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9 21:41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匿名 发表于 2023-07-09 20:48
瓦房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向南都记者确认,浮桥确实存在收费情况,“但给不给都自己随便过,也不是强制的。大伙儿就图这一块儿近。”对于网上有声音指出,黄德义在搭建浮桥的过程中存在把道路挖烂的情况,该工作人员予以否认,表示也不存在黄德义垄断浮桥过路的情况,“修道怎么还能挖路呢?桥要是不好走,也没有人会选择从这里走。”

据该工作人员了解,河道两岸村民对在此处建桥的需求较为强烈,河道两岸的百姓也曾签字表达这方面的需求。“现在浮桥拆了,大家都希望能建个桥。有河就得建桥,有桥走大伙就方便了。

我更相信这个

就是没喂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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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9 21:54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匿名 发表于 2023-07-09 10:09
你去逛商场,你找不到停车位,我这恰好有个空车位,停商场一天40,我这一天20,你愿意停就交钱,不愿意你就自己找去,这样是否也是违规?也得判刑?那些赶集卖东西的,有几个有营业执照的,也得都判刑呗?把老百姓都抓起来算了

不出事你好我好大家好,出了事你再试试,建停车场你有这个资质吗?我千万的豪车停你停车场了,结果被刮蹭了没找到人,你停车场赔得起吗?修桥补路是好事,起码需要获得资质和允许,出了事有国家兜着,你在路上开车被坑爆了胎或者被石子砸碎了玻璃,你只要报警找路政,都会陪,这种没有资质的桥和路谁能保证安全?不出事的时候当然大家都说他做好事,出了事你再看看人们会不会说他的好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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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9 22:05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合不合适有专业人去判断,不懂法律条文的普通人不好判断,就跟以前唐山被打女孩伤情鉴定一样,按普通人的判断这绝对不可能是轻伤,但是按照法律条文确实就属于轻伤,这就是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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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9 22:15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匿名 发表于 2023-07-09 10:09
你去逛商场,你找不到停车位,我这恰好有个空车位,停商场一天40,我这一天20,你愿意停就交钱,不愿意你就自己找去,这样是否也是违规?也得判刑?那些赶集卖东西的,有几个有营业执照的,也得都判刑呗?把老百姓都抓起来算了

法盲,你高中毕业了吗?去翻一翻《个体工商户条例》,就这水平还打算给这件事洗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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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10 06:02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新疆阿
杀人放火金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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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10 06:09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这个法官不应该是临时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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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QU
发表于 2023-7-10 06:14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心亦无尘 发表于 2023-07-08 23:31
不收费也不允许,动力别人的蛋糕了!

非常对。要不然没人搭理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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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23-7-10 08:13 来自:山东省
匿名用户 发表于 2023-7-9 22:15
法盲,你高中毕业了吗?去翻一翻《个体工商户条例》,就这水平还打算给这件事洗白?

法盲?等着你被打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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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23-7-10 08:17 来自:山东省
匿名用户 发表于 2023-7-9 22:15
法盲,你高中毕业了吗?去翻一翻《个体工商户条例》,就这水平还打算给这件事洗白?

7月8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发布《私造浮桥,有罪吗?》一文称,寻衅滋事罪有四种行为方式:有随意殴打他人,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还有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在本案中,法院认为黄某收过桥费的行为属于强拿硬要。黄某则称,自己在焊船体、搭建上投入超13万元,收费是想收回成本,同时,他从未强制收钱,都凭村民自愿,对一般的过路人,也不存在“不给钱不让过”的情况。振林村某村干部和多位洮儿河沿岸村民也证实该说法。如果上述证言属实,过桥缴费纯属自愿,也就不可能属于强拿硬要。

罗翔表示,即便认定私自建桥属于违法行为,最严重的法律后果也只有行政处罚,而无刑事责任。另外,对于民众私自建桥,也可事后补办手续,而非一律拆除,尤其是在修建桥梁能够便利民众出行的情况下更不宜动辄拆除。
云南刘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文华向极目新闻记者分析认为,虽然寻衅滋事罪被戏称为“口袋罪”,但立法层面对寻衅滋事罪规定的边界还是比较清晰的,入罪标准也比较细,针对的是“无事生非,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寻衅滋事罪的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从目前披露的案件信息来看,本案当事人架设浮桥解决出行难题并适当收费以回收成本的行为,并未落入前述法律和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寻衅滋事罪”的范畴。罪刑法定,只要架设浮桥的行为没有落入法律规定的“寻衅滋事罪”范围,就不应当定罪处罚。

刘文华还提到,目前来看,本案当事人的行为,本质上是一种民间自力解决交通难题的行为,行为可能具有行政违法性,但不具有寻衅滋事的主观故意,不宜定罪入刑。建议当地司法机关复查本案,如果发现案件确有错误,应早日启动再审,依法纠错。

大神 你比他们强呗,你也给咱们上上课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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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23-7-10 08:19 来自:山东省
匿名用户 发表于 2023-7-9 22:15
法盲,你高中毕业了吗?去翻一翻《个体工商户条例》,就这水平还打算给这件事洗白?

按这个说法,那些小产权房子,非法建,然后收钱卖,和这个一样性质,而且他们赚钱,这个亏钱,他们不应该被判死刑吗?大神,解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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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10 09:11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匿名 发表于 2023-07-10 08:17
7月8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发布《私造浮桥,有罪吗?》一文称,寻衅滋事罪有四种行为方式:有随意殴打他人,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还有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在本案中,法院认为黄某收过桥费的行为属于强拿硬要。黄某则称,自己在焊船体、搭建上投入超13万元,收费是想收回成本,同时,他从未强制收钱,都凭村民自愿,对一般的过路人,也不存在“不给钱不让过”的情况。振林村某村干部和多位洮儿河沿岸村民也证实该说法。如果上述证言属实,过桥缴费纯属自愿,也就不可能属于强拿硬要。

罗翔表示,即便认定私自建桥属于违法行为,最严重的法律后果也只有行政处罚,而无刑事责任。另外,对于民众私自建桥,也可事后补办手续,而非一律拆除,尤其是在修建桥梁能够便利民众出行的情况下更不宜动辄拆除。
云南刘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文华向极目新闻记者分析认为,虽然寻衅滋事罪被戏称为“口袋罪”,但立法层面对寻衅滋事罪规定的边界还是比较清晰的,入罪标准也比较细,针对的是“无事生非,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寻衅滋事罪的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从目前披露的案件信息来看,本案当事人架设浮桥解决出行难题并适当收费以回收成本的行为,并未落入前述法律和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寻衅滋事罪”的范畴。罪刑法定,只要架设浮桥的行为没有落入法律规定的“寻衅滋事罪”范围,就不应当定罪处罚。

刘文华还提到,目前来看,本案当事人的行为,本质上是一种民间自力解决交通难题的行为,行为可能具有行政违法性,但不具有寻衅滋事的主观故意,不宜定罪入刑。建议当地司法机关复查本案,如果发现案件确有错误,应早日启动再审,依法纠错。

大神 你比他们强呗,你也给咱们上上课呗

给你一件一件掰扯
首先,你给出的举例是赶集摆摊的,我把相关法律条文给你拿出来了,你就开始转移话题

其次,修桥的这个人行为一定是触犯法律了,具体是什么罪名,我不是法律专业,所以不知道,但是他犯法了,这一点是没有争议的,不知道你承认不承认

最后,具体这个人被判什么罪行需要把事件的整个来龙去脉捋清楚,就像网上传的也许这个案件牵扯出事情,比如故意挖断其他可走的路,逼着人们走他的桥,因为这是网传信息,所以不知道真假,只有涉案办案人员才清楚,当初唐山被打女孩案主犯也是因为此案牵涉出其他案件,所以最后的量刑都会考虑进去,本案中的涉案人员是否有其他原因导致该判决结果我不清楚,也许和指鼠为鸭事件一样,不排除本次办案人员也有问题所以出了这个结果,这才是本案讨论的重点

不知道你能否看懂以上内容,对哪一条不认可?请明确指出并加以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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