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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遵守交通法规,孩子才会安全出行
每年暑假,中小学生车祸要占到事故总量的30%;一线民警为孩子暑期安全出行支招
2008-07-04
交巡警支队事故大队统计显示,每年暑假,中小学生因车祸发生意外的要占到七八月份事故总数的30%。今年暑假前夕,市交巡警支队要求各辖区交巡警必须深入学校,向学生们讲解暑假交通安全法规,有条件的辖区还邀请学生家长和学生一起开展了此项活动。在本期的“出行焦点”中,记者特意连线3位一线民警,向广大家长支招如何确保孩子们的交通安全出行。
■嘉宾
杨维权(泉山交巡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
唐申(云龙交巡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
张刘庆(鼓楼交巡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
主持人:本报记者 王彬
孩子能否安全出行,和家长的态度息息相关
主持人:有关孩子的交通安全问题,晚报曾多次进行过报道。去年12月份,本报曾推出过“学生交通安全手册”。
杨维权(以下简称杨):随着私家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孩子们的交通安全出行也成了全社会比较关注的话题。交巡警部门更应该在这方面发挥应尽的责任。
张刘庆(以下简称张):其实孩子们的交通安全问题,不是每次暑假才引起关注的,我们交巡警部门一直对此特别关注。在暑假全面开始后,我们也制定了一些措施来保护孩子们的安全出行。
主持人:在中小学生外出时,怎样才能完全避免交通事故意外的发生?
唐申(以下简称唐):我曾出过一个事故现场,当时一辆骑摩托车的将骑电动车的撞倒,导致坐在电动车后座的一位13岁的学生受伤。事故责任很明确,摩托车驾驶员正常行驶,骑电动车的市民逆行,而且还带人。这说明孩子的安全出行与否,很大程度上和家长能不能遵守交通法规有直接联系。
张:我认同唐警官的话。我值勤的岗亭就在中山堂路口,上下班人流量和车流量都特别大,很多家长都是骑着电动车送孩子上学和接孩子放学,而且还不注意遵守交通规则。我们将他们拦下来进行处罚,往往还会引起这部分市民的反感。
道路参与者,请给孩子做个好表率
主持人:孩子在暑期的交通安全,家长是不是应该负主要责任呢?
杨:家长应以身作则,起到表率作用,不一定要负主要责任。每一个道路参与者都应给孩子做出好榜样。我最近看到一篇文章,说是在国外,在十字路口等待的人们也有因等红灯时不耐烦,直接闯红灯的。但人群中只要有一个学生模样的孩子,再有急事的人也会耐着性子等绿灯亮起才通行。为什么?就是因为大家都不愿破坏在孩子心中的美好形象。
唐:如果每一个道路参与者都能为孩子做个好榜样,孩子自然就会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习惯,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也会下降。
主持人:能不能理解成只要孩子们遵守了交通法规、理解了交通标志,就可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呢?
杨:事故的发生没有规律性,我们能做到的只有预防。我想给驾驶员朋友着重强调的是车辆右转弯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很多司机都认为在右转弯时,自己享有全部路权,因而忽视了行人。汽车与行人抢道的结果会使行人错过正常的通行时间,导致行人闯红灯。很多十字路口发生的交通事故,都是在这样的条件下发生的。而交通法规规定,机动车在遇到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
3个案例,孩子出行的3个反面教材
主持人:三位都长期在一线工作,能举一些相关案例来提醒家长及孩子们吗?
杨:6月15日晚6时,市民高女士驾车经过矿山路时,因避让车辆急刹车。当时高女士4岁的女儿坐在副驾,没系安全带,头撞上挡风玻璃后出血,被送往医院抢救。在这起事故中,如果孩子在乘坐机动车时遵守相关规定,受伤就可避免。儿童禁止坐副驾位置,不要让孩子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窗外,避免会车或车外物的碰刮。
唐:6月28日,市区某小学的学生张某放学后,骑车带人横穿建国东路时,与一辆出租车发生碰撞,车后座同学腿部骨折,张某手臂骨折。该事故中,张某因骑车带人横过马路,违反交通规则,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中小学生出行骑车不要两人并肩行驶,不要在马路上你追我赶。骑车时千万不要双手离把。
张:7月1日,市民陈女士带小孩从中山堂路口过马路时没走斑马线,而是牵着孩子的手,从等绿灯的汽车间横穿马路,结果孩子被汽车刮倒在地。该起事故中,孩子要承担事故责任。陈女士没有监管好儿童,根据《民法通则》要承担相应责任。
希望大家有时间读读,关爱生命,平安出行!!!!!!!!!!!!!!!!!!!!!!!!!!!!平安是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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