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在普罗旺斯 发表于 2015-1-13 23:29

转:胜利油田众安石油装备有限责任公司韩滨醉酒驾车致人重伤,至今仍开车游玩逍遥...

本帖最后由 爱在普罗旺斯 于 2015-1-13 23:34 编辑

         2014年4月26日16时24分许,胜利油田众安石油装备有限责任公司的副经理韩滨醉酒后,驾驶鲁E7W700小型客车沿东营西城西二路由北向南行驶,当车行至西二路与潍坊路路口处时,发生交通事故,将受害人撞伤致生命垂危(经医院诊断为:肝破裂、胆管瘘、闭合性腹外伤、右侧额叶脑挫裂伤、右侧多发肋骨骨折(4-10肋)、双侧胸腔积液、闭合性胸外伤、右侧肾上腺挫伤)。

      受害人经医院全力抢救才保住性命,后在医院住院41天后才好转出院,现在仍留有后遗症,身体经常会有不适及进食后疼痛。
       事故发生后,经东营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事故中队勘察现场出具责任认定书,认定肇事者韩滨醉驾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自6月4日出院至今,肇事者韩滨对受害人不管不问,从事发至今,肇事者仍然在驾驶车辆(有视频为证)。
      问一下东营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醉酒驾车应该吊销驾驶证,到现在为止韩滨一直在驾驶别克凯越车,不但在当地开车,还到外地到处游玩,醉酒驾驶应该被拘役吧,为什么他还到外地这么潇洒?没有监管的吗?为什么受害人在承受痛苦的同时,肇事者仍然可以驾车到处游玩,仍然逍遥法外?希望交警部门给一个合理的解释!

   现受害人已将韩滨起诉至东营区人民法院,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走进城市 发表于 2015-2-1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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