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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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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8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LAN
房屋买卖合同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科技一村门牌号为:****(***)住宅房屋壹套 (附带***),住房型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建成时间为***。(详见油田的相关文件)。
第二条 甲方保证对上述房屋拥有完整所有权(房产证、土地证齐全),不存在任何争议性的权利,并告知乙方房屋瑕疵等任何应该告知之事项。甲方保证所售房屋到交房日期止,结清所有日常费用(水、电、天然气、暖气、物业费等)。甲方必须保证房屋现状完整性,室内安装性质设施不得拆除。
第三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总价:人民币83万元整(大写:捌拾叁万元整)。房价包括房屋及其屋内所有设施等(有无地下室,停车位?)。
第四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付款方式一共分为以下5个阶段
第1阶段 自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6000元(大写:壹万陆仟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2阶段乙方在2013年 9 月 30 日前支付购房款人民币40万元整,(大写肆拾万元整)。付款方式:银行转帐。
第3阶段乙方在2013年 11 月 30 日前支付购房款人民币26.4万元整,(大写)贰拾陆万肆仟元整。付款方式:银行转帐。
第4阶段乙方在2014年 4 月 30 日前支付购房款人民币10万元整,(大写)壹拾万元整。付款方式:银行转帐。
第五阶段甲乙双方同意 剩余房款即人民币5万元整,(大写)伍万元整,待双方过户完成后一次性付清。付款方式:银行转帐。
第五条:相关事宜
1、甲乙方双方同意,自2013年8月1日起房屋由乙方租住方式使用。租金另行计算。
2、乙方在拿到钥匙后(尚未办理过户手续前),一切按有关规定执行,承担与该房相关费用。期间发生的相关事宜,包括安全问题,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责任。
3、乙方支付第三阶段房款后,甲乙双方同意房屋正式归乙方所有,并将房产证、土地证等交由乙方保管,剩余未结清房款为乙方欠款。
    4、甲方在乙方具备过户条件的情况下有义务协助乙方到相关单位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乙方提出过户请求30日内) 。
5、甲乙双方同意,办理过户手续前,甲乙双方均不得将上述房屋转卖给第三方。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在不损害甲方本合同既得利益的情况下,乙方可以转让,并保证不损害甲方利益。甲乙双方若有工作单位变动或联系方式变更,应主动告知对方。
5、在房屋过户前,无论市场房价是涨是落。房屋转让仍按原定房价执行。甲乙双方不得因此讨价还价或纠缠不休。
 第六条 税费分担
1、在房屋完成过户前,由于国家政策变更(或新政策出台)导致该房屋产生的相关费用,有甲乙双方平均分摊。
2、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地产政策,并按规定各自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在2013年9月30日前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10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乙方在2013年9月30 日后违约,甲方不退还乙方已付房款。
2、房屋应付款日期内,乙方如未按期支付甲方房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万分之贰的违约金。
3、若甲方在2013年9月30日前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10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若甲方在2013年9月30 日后违约,需赔偿乙方另行找房费用,该房升值所得归乙方所有,甲方需另行支付违约金10万元。
4、在乙方要求过户的情况下,甲方若无正当理由30日内未配合,或者在乙方全额交付房款后甲方未即时交付房屋相关钥匙,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逾期交房万分之贰的赔偿金。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房屋所有人一份,乙方一份。
第九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法向东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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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8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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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8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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