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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营公安分局胜利派出所行政处罚一名购买、使用伪造居住证件违法人员王某(男,34岁,临沂市人)。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7月4日上午9时许,东营市新区车管所工作人员在为王某办理机动车业务时,发现其出示的居住证存在伪造嫌疑,经过工作人员核对后发现王某的居住证为假证。东营公安分局胜利派出所接警后,立即派民警赶到现场展开调查。经调查发现,王某以前办理的居住证已经过期,2018年5月份,王某花费50元钱在西城西三路附近办理了一张假居住证,用于办理车辆业务,没想到在办理业务时被工作人员识破。
王某对自己购买、使用伪造居住证件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王某已被东营公安分局依法处以行政罚款200元。
公安民警提醒,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换领居住证。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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