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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火车乘客看小说被罚200元 警方收回罚单并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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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7 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LAN
南昌市民张先生在火车上看网络小说,被乘警以“运输淫秽物品”为名处以200元罚款一事,引起了广泛关注。经过本报记者连日来调查、交涉,上海铁路公安局合肥公安处对此事终于有了正式回应。23日,合肥公安处相关负责人来到南昌做出解释,并将200元罚款退还给张先生。

  “一本书怎么够得上运输淫秽物品?”当事人张先生的观点得到许多读者赞同。合肥公安处有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虽拿出了相关法律依据,但对此一直给不出合理解释。在本报一再追查下,23日,合肥公安处支队长王开伦亲赴南昌约见了记者,承认此事过程中“乘警的执法行为不规范”。经过合肥公安处调查和慎重考虑,张先生的行为不应认定为“运输淫秽物品”,且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存在。因此,王开伦代表合肥公安处郑重向张先生道歉,并退还其200元罚款,收回当初开出的罚单。

  王开伦还向记者表示,合肥公安处将对当事乘警进行通报批评,还将在单位内部专门就此事进行教育学习,并对本报的舆论监督表示感谢。至此,终于还了张先生一个清白,张先生也向本报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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