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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前10月我市新增13730对夫妻 3500余对夫妻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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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9 07: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山东省
          龙年喜事多,办理结婚登记的年轻人也是一对接着一对。11月5日,记者从我市各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了解到,今年前十月我市共有13730对新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因各种原因办理离婚登记的夫妻也有3500余对,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是办理离婚夫妻的4倍多,但是,离婚夫妻数量仍呈逐年上升趋势。

  好年头添了万余对幸福新夫妻

  10月30日上午,27岁的小李和未婚妻小颜来到东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我们是大学同学,毕业后我在东营找到了一份理想的工作,她却为了陪我而放弃了回老家江苏的机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过程中,小李还不忘向工作人员介绍女友的各种好处和在爱情方面的付出,“今天是我们结婚登记的好日子,我也想请大家为我们做个见证,我会一辈子对她好。”听了小李的话,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都为他们祝福,二人也把精心准备的喜糖和喜烟分发给工作人员。

  “进入龙年以来,来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人员数量明显增加。”东营区婚姻登记处张主任介绍,今年1-10月份共办理结婚登记手续4885对。2月14日情人节当天和6月6日、8月8日、8月18日、9月9日、10月10日等是不少年轻人首选的好日子。

  记者从各县区婚姻登记处了解到,1-10月份全市共有13730对新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其中广饶县3347对,垦利县1820对,利津县2099对,河口区1579对,东营区4885对。“龙年不仅生孩子的多,结婚登记的年轻人也特别多。”张主任介绍,这些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年轻人中,以85后人群为主。但是,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进一步转变,不少离异或丧偶的中老年人,也与再次寻找到的另一半来办理结婚手续,开始他们的新生活。“有一对60多岁的老年人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他们的子女都陪着一起,那场面真令人感动。”张主任说。

  年轻人渐成离婚大潮主流

  结婚的人各有各的幸福,而离婚的人却各有各的不幸。今年1-10月份,因为各种原因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夫妻就有2775对,而夫妻双方因无法达成协议上诉至法庭起诉离婚的夫妻,也有1500余对,最后经法院判决离婚和调解离婚的夫妻,达800多对。其中,广饶县288对,东营区233对。

  “来办理离婚的人员中,以年轻人居多。”广饶县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表示,而这些年轻人中,“闪婚闪离”现象呈上升趋势,结婚三至五年的小夫妻因生活琐事而轻率离婚的现象也比较常见。“俗话说‘七年之痒’,但有个别年轻人结婚七个月就能闹离婚,有些拿婚姻当儿戏了。”工作人员表示。

  小王与前妻经朋友介绍,相恋五个月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可婚后不久,只因为周末先去谁的父母家吃饭的问题争执不下,女友一气之下说“离婚”,正在气头上的小王竟同意了,二人的婚姻只维持了半年就分道扬镳。

  东营市心理咨询中心魏新花主任表示,现在的年轻人恋爱的时候轰轰烈烈,却很难适应婚后日趋平淡的生活;还有些结婚之前缺乏了解,双方没有稳固的感情基础,在婚后共同生活的日子里会因为一些小事各不相让,最终走上离婚的道路。“相对于三十岁以下的年轻人草率离婚的现象,四十多岁的夫妻若在婚姻生活中出现问题,则会因为有顾虑而让婚姻的保全率提高。”魏新花说,这个年龄段的夫妻往往会因为面对生活和工作的压力而产生分歧,若双方步调不一致往往导致一方有婚外恋行为,若夫妻双方无法进行进一步有效沟通,则往往会使婚姻解体。对于年龄在五六十岁的夫妻,离婚率则低得多。“老夫妻在相处中懂得互相让步,这一点很值得年轻夫妻学习借鉴。”魏新花说。

  财产分割、孩子归属让夫妻法庭相见

  昔日恩爱的夫妻一旦走上离婚的道路,就会对财产等分外计较,由于夫妻双方在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等方面达不成协议,不少欲离婚的夫妻只好起诉至法庭,交由法官判定。“今年代理的离婚案件中,多数是因为夫妻双方为争夺财产或孩子的抚养权等原因。”黄河口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冬梅说。

  小孙和小刘这对小夫妻分别来自广饶和利津,三年前,他们因为单位的合作而相识相恋,定下婚期后,两人把全部的积蓄拿出来,凑够了新房的首付款,此后两人一直共同还剩余的房贷。没想到房贷还没有还完,他们却闹起了离婚。但因为当初买房时房产证上只写了男方小孙的名字,二人在对房产的分割上各持己见,互不相让,无奈只好起诉至法院。

  记者从广饶县人民法院了解到,今年1-10月份共接到698对夫妻的离婚诉讼,涉案财产金额达446万元。

  “年轻人在热恋时往往把感情看得太重要,对于房子或其他财产归一方所有还是双方共同持有并不在意,可一旦感情破裂,不得不走上离婚的道路时,又会对房子或其他财产据理力争,让双方在情感和精力上受到第二次伤害。”付冬梅说,新婚夫妻要学着理性对待情感与财产,可以在尊重事实或相互商讨之后,对婚前财产做相应的公证,毕竟“把丑话说在前面”是减少对双方情感伤害的有效措施。

  此外,共同生育了子女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也会因为孩子的抚养权或抚养费等产生争夺,更有甚者,会因为争夺孩子而爆发两个家族之间的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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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9 07: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元芳,你怎么看 :em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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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9 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LAN
结婚不是儿戏,既然结了就不要离,要对孩子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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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9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LAN
帮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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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9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痴心不改 发表于 2012-11-9 08:56
帮顶一下~~~~~~~~

痴心,你怎么看? :em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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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9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紫色的露珠儿 发表于 2012-11-9 08:18
结婚不是儿戏,既然结了就不要离,要对孩子负责。

露珠,你怎么看?:em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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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9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LAN
元芳,你怎么看 发表于 2012-11-9 09:03
痴心,你怎么看?

此事必有蹊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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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9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痴心不改 发表于 2012-11-9 09:05
此事必有蹊跷~~~~

{:1_489:}看的不错:em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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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9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LAN
元芳,你怎么看 发表于 2012-11-9 09:04
露珠,你怎么看?

结婚需谨慎,不是儿戏是责任。
元芳,你怎么看?:em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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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9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紫色的露珠儿 发表于 2012-11-9 09:19
结婚需谨慎,不是儿戏是责任。
元芳,你怎么看?

露珠,看的很准{:1_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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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9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LAN
元芳,你怎么看 发表于 2012-11-9 09:20
露珠,看的很准

元芳是谁啊?:em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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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9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紫色的露珠儿 发表于 2012-11-9 09:21
元芳是谁啊?

我也不知道元芳是谁:em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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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9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LAN
元芳,你怎么看 发表于 2012-11-9 09:45
我也不知道元芳是谁

狄仁杰手下第一带刀护卫:em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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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9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紫色的露珠儿 发表于 2012-11-9 09:21
元芳是谁啊?

元芳体是网络流行语言风格,其句式为前面陈述一件事情,在最后会加上一句“元芳,你怎么看?”“元芳体”来源于《神探狄仁杰》系列电视剧,剧中狄大人常对李元芳说:“元芳,此事你怎么看”。有网友截图总结出四部剧中狄仁杰中一脉相承,简直成了狄大人的口头禅,而李元芳的回答也固定化,“大人,我觉得此事有蹊跷。”“此事背后一定有一个天大的秘密。”2012年10月,这一惯有的片断被网友吐嘈,并跟风模仿形成了“元芳体”,产生各种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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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9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紫色的露珠儿 发表于 2012-11-9 09:48
狄仁杰手下第一带刀护卫

{:1_489:}{:1_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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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9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LAN
电灯泡 发表于 2012-11-9 10:00
元芳体是网络流行语言风格,其句式为前面陈述一件事情,在最后会加上一句“元芳,你怎么看?”“元芳体” ...

:em51:原来是这样,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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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9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LAN
电灯泡 发表于 2012-11-9 10:01

我也很喜欢看狄仁杰破案的故事。:em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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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9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紫色的露珠儿 发表于 2012-11-9 10:02
原来是这样,明白了。

这个解读可以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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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9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LAN
电灯泡 发表于 2012-11-9 10:06
这个解读可以考证。

楼主引用得很好,聪明人啊:em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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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0 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soso_e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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