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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悔黑人钱财心术不正会自己害自己!别说你不懂法律!记着哥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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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山东省
本帖最后由 风雷EG8171 于 2010-12-19 19:20 编辑


有些人心术不正!
从地宫的房子开始到锦华西!
买房号的哪个吃了亏了?
某些人!个哥别人见着别人卖买号就在那里瞎忽悠!
你们这样做害真想要房,但买不了商品房的一批人的!
整这样的帖子会害死别人。

法律不是擦屁股纸!你们想怎么整就怎么整!

一、首先买号的人没有逼你卖号!你买号是你自愿的!且没有 损害第三方第三人的利益!
这点很重要:你和他都是油田的职工!差在手气上!你不是越南人!香港人!所以你住这套房子的身份没有问题!卖房号的号的自愿让度房子使用权!你按他的要求付了对价,且你和他一样是油田职工!!!
二、有协议和合同!可以证明你是自愿的
三、我在你自愿的情况下支付了对价!
四、履行完后双方具结!
五、等你反悔!
六、你后悔可以!别再开口和我谈一分钱!
七、要取得你再次要钱的证据!立马打110报警说有人敲诈勒索你!
这就不是民法管理的事了!去刑事法庭上找法官说去吧!
   
八、第七步怎么操作?不要主动和对方谈任何钱的话题!并装着很害怕的样子!不要主动付钱给对方,让他来找你!对方把你逼紧了先给对方一部分,等对方拿了钱就立刻报警抓人!看对方和你索要的钱的数量---100 %够金额特别巨大!7-15年不成问题!
不是吓你们反悔黑人钱财的!你们庆幸没有碰到这样的狠人!
碰到这样的狠人这样做,反悔不但一分钱拿不到手下,而且下半辈子就有吃饭的地方了!
别说哥没有提醒过你们!
心术不正必定会害了你和你家庭的!
哥也不希望出现这样的狠人!虽然别人是正当防卫!
黑别人的钱之前一定找本刑法仔细读读!看看自己够不够种再说吧!!!!!!





记住一点:只要你具备分房资格---油田职工!你买他不要的房子没有任何问题!这是最关键的地方!
他手气好,却不要了!你当然可以要!他卖房号属于自愿让度权利!
这房子是给油田职工盖的!你也是油田职工!对上面而言只要是自己的职工住进去了张三住还是李四住没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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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LAN
在东营市安居工程买号的,办产权时直接就更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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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9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在东营市安居工程买号的,办产权时直接就更名了。
laocubu 发表于 2010-12-19 19:29


你们时刻牢记:企业的房产部门属于企业内部职能部门!没有执法权、没有司法裁量权、更没有行为定性权!你们只要知道这个就足够了!都是企业的职工!别人主动放弃权利,你有权利获得别人放弃的权利!这点在司法上没有任何问题!!!你的行为是双方协商一致的,没有损害别人社会集体利益!
只有法律相关部门有权给你们行为定性!但决不是企业房产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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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LAN
你们时刻牢记:企业的房产部门属于企业内部职能部门!没有执法权、没有司法裁量权、更没有行为定性权! ...
风雷EG8171 发表于 2010-12-19 19:38


别你们你们的,听着很不舒服!你本是善意的,却很容易让人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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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9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本帖最后由 风雷EG8171 于 2010-12-19 19:47 编辑
别你们你们的,听着很不舒服!你本是善意的,却很容易让人反感!
laocubu 发表于 2010-12-19 19:41


房子关哥屁事!?

只是见不得忽悠人的!

你们遇事要好好想想、仔细想想!

别再让个心术不正的再给忽悠了!

买了房号的记住:只要对方敢反悔找你要钱!你就要敢于当个狠人!千万别心慈手软!

他敢做初一你就做十五!看谁更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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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LAN
正义的哥!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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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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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天津市
如果卖家反悔了,不要钱只要房,怎么办?在电视上看过这样的案子,最后房子退还卖家,钱退还买家,谁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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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0 06: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本帖最后由 风雷EG8171 于 2010-12-20 06:47 编辑
如果卖家反悔了,不要钱只要房,怎么办?在电视上看过这样的案子,最后房子退还卖家,钱退还买家,谁亏?
小绿 发表于 2010-12-19 22:19


要房子可以!作价成二手房再卖给他!-----只要他出的起价!

你已他进行完使用权的交割!他想要回使用权,你可以再按市场价卖给他!

你完全可以拿对方支付的钱再去买套新的住!你没有任何损失!

记住:市场价+违约金+你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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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上出现的多是当事人双方身份不对等出现的!

请仔细看我的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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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0 07: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房号买卖从一开始就注定是无效合同。所以风雷你说的情况如果真遇到了麻烦,解决难度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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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0 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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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0 07: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LAN
哥说的很好,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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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0 08: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诚信在咱们国家已经成了极其匮乏的资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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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h
发表于 2010-12-20 08: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真不敢相信,风雷居然支持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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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0 08: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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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0 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风雷哥,嫩说的不大对,卖房号的完全可以反悔,就算协议合法,那也要看当初怎么签的协议看赔偿条款,当利益大大于赔偿时完全可以卖方违约,不信去法院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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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0 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本帖最后由 风雷EG8171 于 2010-12-20 08:21 编辑
房号买卖从一开始就注定是无效合同。所以风雷你说的情况如果真遇到了麻烦,解决难度很大
快乐风 发表于 2010-12-20 07:46



那是对你而言!看谁操作这个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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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0 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不想再说这个话题了!

一是看你怎么操作这个事!二是看黑钱的碰到的是不是狠人了!

不过建议你们多看一下法律!

别想钱想疯了进去了都不知道进去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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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0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房子关哥屁事!

哥不帮任何人!

只劝你们把心术放正!

别把自己整进去!

你们就记住一句: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别以为就自己聪明能算计到别人!别人都是笨蛋老老实实让你算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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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0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
同样一件事,这边的法院这样判,那边的法院可以那样判。中国法律无定数。而且依据不同的法律也可以判出不同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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